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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将监督抽测纳入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告(修订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将监督抽测纳入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可有效促进路检等超标车辆维修并达标排放,有效控制和减少在用机动车污染。

  2010年,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制度的通告,2015年开展了一次修订,2020年因机构改革,市司法局统一组织了一次修订,主要是将相关职能部门名称做了调整。

  修订内容主要可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将机动车排放监督抽测纳入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明确监督抽测的组织和配合实施部门、检验方法和执行标准、以及经监测抽测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的维修和复测要求。二是根据《机动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有关规定,综合性能检测已与安全技术检验合并,共用标准,统一称为安全技术检验,故删除“综合性能检测”或“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相关表述。三是按要求将从事发动机维修的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纳入机动车维修企业范围。四是将原通告中引用标准、文件、表述进行了更新。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杜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