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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解读材料

                 《广州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解读材料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服务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我局于2018年12月21日印发实施了《广州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穗环规字〔2018〕4号,2020年按机构改革要求,以穗环规字〔2020〕9号重新印发实施),明确8大类共31项建设项目类型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简化环评手续。自文件印发实施以来,减少全市约20%的建设项目环评咨询量和审批量,有效地压减了建设项目报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受到社会肯定。根据国家、省、市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参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结合本市实际,经修订完善后形成《广州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名录》)。
二、修订理由
一是落实国家、省、市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新要求的需要。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环评函〔2020〕19号)将30小类行业项目中需填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予以豁免管理。2020年4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20〕108号),将61类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2019年《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豁免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厂房、仓库)环评手续。《名录》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
二是立足广州实际、提高行政效能的客观需求。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加快农村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垃圾收集、村道、集中供水、教育卫生文化等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鼓励支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广州市 “四个出新出彩”行动方案提出,要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低碳、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快推进垃圾处理、医疗、养老等设施建设;对标世界银行“办理建筑许可”评价指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市政府要求各职能部门围绕广州发展实际,通过政策倾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相关产业项目实施。综上,《名录》修订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主要内容
《名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行业、项目分类原则,以《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豁免环评的项目清单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对《广州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名录》内容进行修订,使内容简洁明了,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民”。因此,《名录》中有关《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的内容,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其他内容由我局负责解释。
《名录》修订后的主体文件包括了4条规定及名录。《名录》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2类,食品制造业1类,酒、饲料制造业2类,纺织业和纺织服装、服饰业2类,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类,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类,造纸和纸制品业1类,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1类,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类,医药制造业1类,橡胶和塑料塑料制品业1类,金属制品业1类,通用设备制造业1类,专用设备制造业1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类,仪器仪表制造业1类,废弃资源综合利用1类,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类,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类,环境治理行业3类,公共设施管理业8类,房地产业2类,专业技术服务业1类,卫生行业1类,社会事业和服务业16类,水利行业4类,农业、林业渔业8类,交通运输、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10类,核与辐射业2类,其他行业7类,共30个行业、89类项目。
《名录》中各栏目的“环境敏感区”均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对应栏目环境敏感区的含义,并在文中予以备注。

解读途径: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政府网站。
解读时间:印发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