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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指引及常见问题解答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该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括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一)危险废物标签

  设置在危险废物容器或包装物上,用于向相关人群传递危险废物特定信息,以警示危险废物潜在环境危害的标志。

  (1)标签样式

  (2)标签材质

  危险废物标签所选用的材质宜具有一定的耐用性和防水性。标签可采用不干胶印刷品,或印刷品外加防水塑料袋或塑封等。

  (3)标签大小要求

  (4)标签位置


  (5)固定形式

  一般情况:可采用印刷、粘贴、栓挂、钉附等方式。

  特殊情况:在贮存池的或贮存设施内堆存的无包装或无容器的危险废物,可设置柱式标志牌。

  (二)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

  设置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部,用于显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贮存分区规划和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以避免潜在环境危害的警告性信息标志。

  (1)标志样式

  (2)标志材质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衬底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并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废物贮存种类信息等可采用印刷纸张、不粘胶材质或塑料卡片等,以便固定在衬底上。

  (3)标志大小要求

  (4)设置位置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的划分应满足GB 18597中的有关规定。宜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的每一个贮存分区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宜设置在该贮存分区前的通道位置或墙壁、栏杆等易于观察的位置。

  (5)固定样式

   附着式(如钉挂、粘贴等)
柱式(固定于标志杆或支 架等物体上)

  (三)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设置在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用于引起人们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注意,以避免潜在环境危害的警告性区域信息标志。

  (1)标签样式

  (2)标志材质

  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如 1.5 mm~2 mm 冷轧钢板),并做搪瓷处理或贴膜处理。一般不宜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柱式标志牌的立柱可采用38×4无缝钢管或其他坚固耐用的材料,并经过防腐处理。

  (3)标志大小要求

  (4)设置位置

  (5)固定样式

  优先选择附着式,当无法选择附着式时,可选择柱式。


   附着式 柱式

  (四)标签及标志生成流程

  (1)危险废物标签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https://www-app.gdeei.cn/gfjgqy-rz/login”

  第二步:进入“危废产生台账”页面,

  第三步:添加本次危险废物产生信息,保存

  第四步:点击“生成标签”即可生成本次产生的危险废物标签样式

  第五步:下载图片,再根据大小打印相应标签张贴至危废包装容器

  (2)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https://www-app.gdeei.cn/gfjgqy-rz/login”

  第二步:进入“基础信息完善”页面,

  第三步:选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信息”

  第四步:添加企业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等基础信息

  第五步:点击“生成标签”即可生成本单位设施标签

  第六步:下载图片,再根据大小打印相应标签张贴相应设施位置


  (五)常见问题解答

  1、危险废物标签和贮存设施标志是否一定要有二维码?

  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危险废物标签和贮存设施的二维码是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溯源的基础,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应于2023年7月1日起,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标签标志生成流程,全面更新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容器内盛装2家及以上单位的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时,应填写收集单位的信息。

  2、危险废物一次不能装满一个包装容器,需多次产生才能装满,应如何设置标签和二维码?

  按照目前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危废标签生成流程,一次入库生成标签的信息,仅能显示本次入库量,暂无法实现单个包装容器贮存废物累积计算重量功能。产废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贮存点,将此类废物规范暂存于临时贮存点的包装容器内(标签内容先填写除废物重量、数字识别码、产生日期、二维码4项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待包装容器装满废物移入贮存设施后,再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标签标志生成流程,更新包装容器标签和二维码,确保纸质台账不同批次产生的废物数量汇总与标签信息一致。

  3、每次产废入库,产废单位均需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生成标签后,再找打印店或广告店制作,有无更方便简单的制作方式?

  产废单位可自行购置智能电子秤(含标签打印机)入库实时打印标签,也可一次性制作或购买适当数量废物标签模板(废物重量、数字识别码、产生日期、二维码4项内容留空,其他信息完整),在危险废物入库时,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生成标签并使用普通白纸打印,再将上述4项信息补充张贴于标签模板上,确保废物标签内容完整。

  4、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标签下载的图片规格应注意哪些事项?

  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生成的标签有10*10cm2、15*15cm2、20*20cm2三种规格的图片,产废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包装物实际情况,下载适当规格的图片,打印相应尺寸的危险废物标签。

  5、由于水分蒸发等原因,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重量发生变化,导致入库数量与出库数量不一致,产废单位是否需要在转移前后重复打印2个标签?

  使用吨袋、包装袋等盛装的有一定含水率(如污泥类)危险废物,贮存期间水分蒸发可能造成实际重量发生变化。产废单位应增加转移频次,减少贮存时间,确保年底贮存清零,减少跨年误差积累;危险废物产生时,先填写省平台产生台账,生成危险废物标签,待转移时再次确定出库重量,重新调整产生台账,更新申报数据,由接收单位接收后更新废物标签信息。同时,纸质台账数据应增加一列误差调整列,用于调整误差数据。其他贮存期间重量不易发生变化的废物类别,不适用此方法,产废单位应如实登记台账并完成废物出入库。

  6、生产车间危险废物临时暂存点是否需要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生产车间危险废物临时暂存点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或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设置贮存设施标志的,可留空二维码及设施编号信息;设置警示标志的,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样式,尺寸宜采用边长40cm的等边三角形。临时暂存点的危险废物标签可参考问题2设置。临时暂存点应确保危险废物容器装满后及时入库,且实时贮存量不得超过3吨。

  7、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应如何设置?

  贮存分区,是一个贮存设施内划分的分类存放危险废物的区域。贮存分区标志,是设置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部,用于显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分区规划和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以避免潜在环境危害的警告性信息标志。产废单位应结合废物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要求实际,科学合理设置贮存分区和分区标志。分区标志应醒目且清楚描述平面分布、废物分类信息、分区位置和环境应急物资位置以及进出口位置等信息,并随着设施内部废物贮存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8、贮存池、贮存罐应如何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贮存池、贮存罐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产废单位仅有单个贮存池或单个贮存罐的,可不设置分区标志;有多个贮存池或多个贮存罐的,应根据池、罐实际位置,规范合理设置分区标志。贮存罐应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在贮存池或贮存设施内堆存的无包装物或无容器的危险废物,宜在其附近参照危险废物标签的格式和内容设置柱式标志牌。

  9、医疗废物是否需要与HJ1276同步更新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适用于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使用的环境保护识别标志的设置。医疗废物的识别标志设置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有关规定执行。

  10、新版识别标志能否手写标签信息?

  产废单位手写标签信息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样式要求,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填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