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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产品/装备”、“优秀环保项目案例”征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引导生态环保产业创新能力再提升、再拔高,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按照全国副省级城市环保产业协会联席会(联盟)的统一部署,我会拟在会员单位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产品/装备”、“优秀环保项目案例”征集认定工作,并将经全国副省级城市环保产业协会联席会(联盟)统一评审通过后,作为副省级城市联席会(联盟)集中推广,现将2023年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范围、领域
在协会会员单位中进行征集,涉及领域类别包括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修复整治(含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湖泊、流域生态修复、农村环境整治等)、噪音与振动治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服务(含环保管家服务)、智慧生态环保(含环境监测监控与运维)、环境检测等八大领域。
  二、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日至8月31日征集,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认定评审。2023年10月公示,2023年11月公布结果。
  三、认定条件
(一)、“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申报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
2、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运行可靠、经济合理;
3、技术具有推广前景,能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至少有2个成功应用案例,并经第三方监测或检验为合格;
6、技术已参与过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申报工作的不能重复申报。
(二)、 “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产品/装备”申报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产品/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
2、产品/装备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明显优于同类其他产品,性能良好、运行可靠、经济合理;
3、产品/装备具有推广前景,能较大规模产业化应用;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至少有2个成功应用案例,并经第三方监测或检验为合格;6、产品/装备已参与过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产品/装备”申报工作的不能重复申报。
(三)、“优秀环保项目案例”申报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运行时间满一年且未满五年,各项指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用户满意;
2、采用的技术水平先进,具有行业示范引导作用;
3、申报项目属运营类的,需工程项目运行管理规范,运行稳定,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完整的运行、维护记录,运行期内未发生任何事故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4、项目已参与过2022年“优秀环保项目案例”申报工作的不能重复申报。
  四、材料要求
提供以下材料:
1、《“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征集信息表》、《“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产品/装备”征集信息表》、《“优秀环保项目案例”认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份;
2、单位证照,提供所有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典型应用案例的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用户评价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印章);
4、检测/监测报告(所有报告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5、相关图片、视频介绍材料;
6、获奖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方式与材料:
网络申报:通过“环保保在线平台”(微信小程序,通过微信搜索栏搜索“环保保在线平台”)进行网络版材料申报,网络申报材料文字排列样式见附件1(通过“环保保在线平台”后台系统编辑录入网络申报材料)。
申报前先在“环保保在线平台”首页进行入驻申请(点击首页顶部“入驻申请”,入驻类型选“企业入驻”,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平台,已入驻平台“环保企业中心”的企业不用再次申请),平台后台审核通过后,用户在微信“服务通知”处会收到含有登录网址、账号、密码的“审核通知”,用户按通知提供的登录网址、账号、密码登录后台系统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在“产品技术与解决方案”栏录入参与征集的技术、产品/装备详细信息,在“项目案例”栏目下录入参与征集的项目案例信息。
纸质、电子材料: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征集信息表》或《“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产品/装备”征集信息表》、《“优秀环保项目案例”认定项目申报材料》打印装订一份(在“企业名称”处盖章)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份)邮寄至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1206室),同时将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扫描转换成PDF文件以及附件中的附件2、附件3、附件4材料word版发至邮箱:244705721@qq.com。
2、评审费用:本次征集认定活动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
3、活动组织:本次征集认定工作由全国副省级城市环保产业协会联席(联盟)会组织实施。
4、奖励推广:入选的技术、产品/装备、案例将由全国副省级城市环保产业协会联席(联盟)会颁发认定牌匾和证书,同时全国副省级城市环保产业协会编制《2023年度全国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指导目录》、《2023度年全国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优秀环保产品/装备指导目录》、《2023年度全国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优秀环保项目案例集》,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进行宣传推广。
5、咨询电话与联系人:刘工 020-83325101
附件:
1、通过“环保保在线平台”网络申报文字排列样式
(1)、“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网络申报文字排列样式
(2)、“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产品/装备” 网络申报文字排列样式
(3)、“优秀环保项目案例”网络申报文字排列样式
2、“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征集信息表
3、“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产品/装备”征集信息表
4、“优秀环保项目案例”认定项目申报材料

                            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生态环境保护优秀产品装备”、“优秀环保项目案例”征集认定工作的通知(穗环协[2023]6号)(2)
    2.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