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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礼首个“全国生态日”,服务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成功举行

在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提高会员企业营商主体对当前环境资源法律政策与实践情况的认知与合规水平,当日下午,由我会与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环保业务专业委员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企业经营管理协会、广州市企业联合会联合举办的“2022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9楼举办,并通过腾讯会议和律兴APP同步直播。

(研讨会现场)

研讨会由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兼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环保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勇儒主持。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晓军、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建华到会致辞,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对各商协会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给予肯定。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晓军)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建华)

研讨会分别由十位省、市律师协会资深会员律师发表案例分析报告,各协会代表结合每位律师的案列分析报告进行评议。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杨爽律师分析了案例“长兴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夏某频污染环境案”,由广东省环保企业协会代表、广东粤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武君结合企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点评。

(杨爽律师)

(广东粤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武君)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邵卫国律师在线上针对“赵某强、辛某宝破坏自然保护地案”发表案例分析报告,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修复分会会长方战强给予点评。

(邵卫国律师线上发言)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修复分会会长方战强)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黄晓东律师针对案例“广东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罗某慧等5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发表分析报告,由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李鸿涛发表点评意见。

(黄晓东律师)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李鸿涛)

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环境法博士焦一多律师对案例“朱某华、王某涵非法采矿、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分析,广东省企业经营管理协会会长贾宝珍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发表了点评意见。

(焦一多律师)

(广东省企业经营管理协会会长贾宝珍)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吴娟律师就案例“昆明某纸业有限公司、黄某海等4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发表了分析报告,广州市企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柄春结合企业发展发表了点评意见。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吴娟律师)

(广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柄春)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汤鹏律师就案例“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破产重整案”线上发表了分析报告,广州市企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广州水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葛颖给予点评。

(汤鹏律师线上发言)

(广州水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葛颖)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晴波律师针对案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罗甸县某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在线上发表了分析报告,广州市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律结合企业发展进行了点评。

(李晴波律师线上发言)

(广州市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律)

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环保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梁小青律师就案例“张掖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诉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案”发表分析报告,我会会员代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合规部法务主管黄国诚进行了点评。

(梁小青律师)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与合规部法务主管黄国诚)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环保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雁律师针对案例“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检察院诉巫溪县城市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分析,我会会员代表、广州金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胜杰进行点评。

(朱雁律师)

(广州金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胜杰)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章利兵律师选派其助理邓雅慧律师就案例“谢某川、谢某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线上发表分析报告,广东省企业经营管理协会秘书长余力平发表点评意见。

(邓雅慧律师线上发言)

(广东省企业经营管理协会秘书长余力平)

广州市律师协会监事蓝荣富律师对本次研讨会发表监督意见,从会议程序和会议效果两方面给出了相应的监督建议,充分肯定此次会议效果,线上参会的广东省律师协会监事曹建勋律师表示认可前述监督意见。

(广州市律师协会监事蓝荣富)

本次研讨会主题明确、内容充实、案例生动,得到了会员单位的高度认同,今后我会将与各律师协会及各商协会加强互动,继续为会员企业举办更多相关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营商主体对当前环境资源法律政策与实践情况的认知与合规水平。

(线下部分参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