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局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广州市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2588家企业进行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定情况
经评定,2588家企业中“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298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2251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26家、“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13家,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规定切实督促企业加强环境信用管理,主动帮扶红牌、黄牌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引导其按照《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用修复指引(2023版)》(网址:http://sthjj.gz.gov.cn/tzggwj/content/post_9397471.html),在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修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