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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环保供应商和推荐相关技术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配合我市开展的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行业自律作用,做好为会员单位的服务,提升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水平。经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协商共识,三家协会共同拟征集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环保供应商和推荐相关技术专家,相关要求如下:

一、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环保供应商范围

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环保供应商范围是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拥有国家或省相关部门颁发的废气治理专业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资质、从事VOCs污染整治并有相应业绩的环保企业。主要包含: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材料供应商、VOCs污染整治相关技术工艺和设备供应商、VOCs自动监测设备(须经过质监部门认证)供货商及运营服务商、机动车维修行业相关固废和危废处理供应商等。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VOCs治理工作能力和案例,协会会员单位优先,已经参与过汽车维修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优先推荐。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环保供应商推荐

本次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环保供应商征集按照公开自愿的原则,由各协会组织推荐或相关企业自荐,经三家协会联合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由协会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联合工作小组审定在协会平台统一发布,作为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的VOCs污染整治需求方的认证推荐对象。

协会推荐对象和VOCs污染整治企业自荐对象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公司环保能力资质、VOCs污染整治业绩案例,相关资料于2019年4月20日前交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汇总后,送协会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联合工作小组审查。

三、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的技术专家推荐

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技术专家应具备从事VOCs污染整治相关技术工作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从业十年以上、从事废气治理工作实践经验丰富也可推荐,采取自荐或单位推荐。推荐专家应提供:专家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本人签名)、专家主要工作经历及从事VOCs污染整治业绩案例,单位推荐需要提供单位推荐书并盖单位公章,相关资料于2019年4月20日前交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推荐名单由协会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整治联合工作小组审定。

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征集工作联系人:张  巍、欧伟强

联系方式:欧伟强  020-83325101   18565083892

邮件地址:876341459@qq.com

 

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