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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 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环保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函〔2017〕1529号的要求,请相关单位积极申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并编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593280027@qq.com;一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送至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由我会统一报送。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50号3楼,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人:李  榕,联系电话:83196126   13570231856
附件: 1.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2. 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及典型案例汇总表

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