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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拟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月5日,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番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通报透露,根据相关规定,番禺区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区范围内,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本通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告称,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番禺实际,起草了《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番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4日(共10天)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5号,番禺区公安分局,邮编511400

  (二)电子邮件:pyzagldd@qq.com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肖桂来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李波 肖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