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保产业网

填补空白!广东出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地方标准(文后附标准全文)

近日,广东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DB44/T2417-2023)(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2023年6月28日实施。《标准》填补了国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领域的空白,将有力指导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工作。

打好“净土保卫战”

  记者了解到,《标准》的编制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联合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传利标准研究院(有限合伙)共同编制。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打好净土保卫战。

  《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监测的人员要求、仪器与设备、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报告及评价等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将于2023年6月28日实施。

保障人民群众“住得放心”

  据介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尚未出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

  《标准》的出台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的技术空白:一是配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过程监管要求,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技术规范,推动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过程监管的有效落实。二是针对效果评估监测的特点及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如密码平行样、密码质控样、留样复测等外部质控样品的评价及判定规则。三是填补了 “筛上物的采样”“疑似污染土的采样”等关键质量控制技术领域的空白。

  《标准》的发布与实施,解决了行业实际工作中的痛点,突破了多项关键技术难点,为从业单位提供了技术参考与依据,同时为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修复效果评估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方法支撑,为珠三角地区乃至全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供有益的借鉴,保障人民群众“住得放心”。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DB44T241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