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率先出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及《生态环境常用法律法规汇编》,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执法工作规范》作为统领性文件,系统构建了覆盖执法全流程、各环节的标准体系。
制度重点明确将整合检查范围,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信访调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体系“一次查清”,跨部门整合执法检查事项,共性事项“一表通查”,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明确执法人员权利与义务,严格规范现场检查权限、调查取证范围、履行告知义务等,确保程序公正,保障当事人权益;细化证据固定标准,详细规范各类证据的现场采集、固定、保存方法和标准,确保合法、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对执法人员着装、言语、举止提出明确要求,树立文明、专业的执法形象;加强执法文书管理,明确执法文书公示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档案管理,确保执法全过程流程可溯、可查。
结合海珠分局执法实际,针对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高频事项,同步编制更具针对性和实操性的《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以污染类型及行业类别为索引,聚焦常见污染类别,编制水、大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现场指南,分门别类梳理现场检查要点;聚焦海珠区业态特点,明确机动车维修、医疗机构、加油站、餐饮等行业现场检查程序和内容,制定检查记录样表,制作成“口袋书”,为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提供了清晰指引。
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结合海珠区业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按文件的效力编制成《生态环境保护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帮助执法人员和企业理解上位法的精神,准确适用下位法规定,随时随地对照学习,“即学即用、即用即查”。并结合日常执法向企业推送,将执法过程转化为精准普法场景,降低企业违法风险,助力构建“亲清”政企关系。
未来,海珠分局将以优化流程、统一细节标准为抓手,以规范、公平、高效的监管执法,助力构建一流的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